全市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与市教育局党组凝聚共识、细化措施、有序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教育领域的招生入学、培训机构治理、师德师风建设历来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把加强作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既督促市教育局着力发现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又督促市教育加强源头治理,着力从源头上解决教育领域突出问题。
一是着力整治跨学区招生、择校热、高价生等违规违纪问题。向市教育局提出进一步着力规范招生、推进教育公平的意见,督促市教育局制定教育强市“项目建设、抓达标优质量、抓改革优管理”等三个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和“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教育布局、促进资源均衡配置,着力从根本上破困局、解难题。制定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保障办法,简化报名审核程序,做到“应享尽享、应上尽上”。
二是着力解决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问题。督促市教育局进一步促进培训机构监管规范化,修订完善日常管理六项制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市、县两个层面多轮同步开展督导检查,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无证无照的办学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累计开展专项检查15轮次,排查学科类培训机构860所。今年4月份,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市教育局、公安局会同渭滨区教体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发现在清姜街道一居民楼内个人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现场共有3名人员分别为初高中12名学生正在进行培训,该场所属无证办学,检查组现场要求举办者立即停止办学,退回学生费用,做好后续工作。
三是聚焦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查处教师有偿补课、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各类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督促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条禁令》,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中小学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治理工作。宝一中、实验小学等多所学校推行了门卫接待室拒收快递礼品制度;宝一中高新校区还落实设置了家长接待室,既杜绝了家长私下接触老师易发隐形腐败问题,温馨规范的接待环境也让家长受到被尊重的感觉,体现了教育的人文关怀。同时还推动市教育局建立师德师风问题查处通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先后查处了扶风县韦思特学校等2起教师体罚学生行为,向全市通报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教师守好底线。
下一步,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发挥监督保障执行职能,采取“拉网式”排查、“点穴式”暗访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大对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收集力度;进一步聚焦“择校热”“入园难”“入园贵”等影响教育公平的突出问题,聚焦违规有偿补课、收受红包、乱收费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紧盯主体责任是否抓实落细、义务教育网点是否设置合理、学校各项收费是否合理合规、师德师风建设是否加强改进,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过程监督,着力发现纠治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