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张某某涉恶犯罪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近期,扶风县纪委监委向该县某单位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
今年以来,扶风县纪委监委针对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足等问题,不断创新警示教育方式,选用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张某是我村人,他的涉恶犯罪行为对社会、对家庭包括他本人造成极大的损害,通过深入学习,我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涉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后一名党员干部深有感触的说道。在涉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避免与实际联系不紧,“零距离”、全面掌握违纪违法案案情,提升警示教育感染力,使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知敬畏,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开展自查自纠,消除“看客”思想,使党员干部切实将自己摆进去,深入剖析、自省,从内心深处起到警醒作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查找漏点短板,建立领导班子及领导个人整改问题台账,逐条逐项进行整改,从行动上起到以案促改作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促进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涉案单位通过典型案例,敲响警钟,让党员干部接受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挥警示教育基地、典型案例、教育宣传片、忏悔录等常态化警示教育方式的作用,同时不断探索创新,打好警示教育‘组合拳’,用好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坚定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