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部送来的《关于XXX等X名同志拟晋升职级的征求意见函》收悉。经核查,XXX同志2019年11月被给予诫勉谈话,影响期已过,可按规定晋升职级。其他同志目前没有收到来信、举报。”这是扶风县纪委监委出具的一份《干部晋升职级的征求意见函》复函中的相关内容。
今年以来,扶风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和正确的用人导向,立足自身职责定位,用好纪律标尺,强化责任担当,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卡”,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监督工作能力。按照省市规定,结合实际修订了《扶风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回复意见规定》,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按照联系单位征求意见对象进行梳理分类,分别向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和联系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征求意见后,将各室反馈的意见进行汇总,按程序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函复征求意见单位。确保程序规范、把关严格,坚决杜绝“带病提拔”等现象发生。截至9月底,县纪委监委已对选拔任用、岗位调整和评优的675人(次)出具廉政意见回复,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4人(次)。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扶风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做到执行程序一道不少,履行程序一道不乱,严把干部入口关。切实做到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绝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