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通报
1-8月,市纪委办公室共收到县区纪委、市级部门纪检组报送的信息761条,编发《宝鸡纪检监察信息》37期,筛选采编上报省纪委信息27条。上半年中省采用17条、同比提升112.5%,位列全省第五名。其中,中央纪委办公厅采用我市信息2条,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采用3条,省纪委办公厅采用12条(其中单独1条、综合11条)。
今年各县区、各部门、各室部工作各具特色,但在总结提炼、宣传推广上还不够,信息工作滞后。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工作思路不清,重点不突出,局限于有什么报什么,而不是突出问题导向和工作需求,挖掘一些有深度的信息;二是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重数量、轻质量,委局机关各室部和市级部门报送信息数量较少,不能及时、全面反映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成绩;三是信息质量偏低,信息内容缺乏特点和新意,反映的工作情况不深入不系统,反映工作推进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的信息不全面。
为落实委局主要领导关于切实加强信息工作的批示精神,就做好信息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区纪委、派驻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机关各室部要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迎头赶上,使信息工作与我市工作的实际相适应、相匹配、相得益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信息工作机构和人员,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经常过问信息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与党委、政府以及各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共享信息资源,形成共同推进信息工作的合力。
二要采取措施。要加大信息研讨、采编力度,迅速提高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把中省纪委的信息需求,放在第一位完成,确保得分。要善于总结提炼和宣传,加大对特色、亮点工作的反映,重点解决专刊少、主条少的差距,着力报送一批高质量的综合类、调研分析类信息。要加强上下联络,切实提高信息采用率,上报的信息力争单发、领导批示,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推动工作。
三要通报问责。今年后4个月中,信息工作每月进行排名、通报,实施动态考评,确保实现争先进位目标。对于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排名后三位的金台区、凤县、麟游县纪委,市纪委办公室按照《宝鸡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通报、约谈。为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和便于统计,请各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信息,市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信息邮箱:bjjwxx@163.com。
附件:1.1-8月县区信息采用情况统计表
2.1-8月市级部门信息采用情况统计表
3.上半年中省采用的信息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