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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纪检监察信息第38期

时间:2016-09-13 15:28  来源:市纪委   作者:市纪委   点击:
  按:8月30日,省纪委召开各市区纪委书记座谈会,各市区分别汇报交流了各自亮点工作,各有所长、各具特色。现将各市区亮点工作及经验做法摘编刊发,请各县区、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学深学透用活,创新理念、开阔眼界,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推动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创新机制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商洛市:建立“两个责任”清单,通过“图表式分责、台账式亮责、双向式督责、倒逼式追责”,实现责任落实的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建立市委常委联系点包抓考核、纪委常委分片督办、纪检监察室区域指导的党风廉政建设“三位一体”推进机制和领导干部“两册两会两约谈”制度,各级领导干部按季度填写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和约谈提醒手册,定期同下级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开展“两个责任”履职约谈提醒,实现了痕迹化管理。出台了《商洛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3个县、4个市直部门坚决“一票否决”。
  铜川市:建立落实主体责任纪实制度,编印《铜川市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纪实手册》,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作出明确规定,如实填写,定期检查,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杨凌示范区:制定出台《党委主体责任台账式管理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量化考核办法》,将纪委监督责任量化分解为5个方面17项具体工作,并实行蓝、黄、红三色预警,促进各级责任落实。
  延安市:市委坚持听取“四大班子”党组书记述职,每半年听取县区、部门“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述职,每季度召开全市重点工作讲评会议,由纪委书记通报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并点评,推动各级把责任落到实处。
  汉中市:探索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制定纪实手册,实现了履职全程记录、全程留痕。
 
转变理念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西安市:制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建立“四种形态”月统计报送机制,规范适用情形、转化条件、适用程序等内容,提升精准执纪能力。严查“微腐败”问题,实行纪委班子成员包抓督办、纪检监察室分片包抓、月通报、例会、捆绑考核和末位约谈制度,全市166个镇街消灭“零查处”。注重用好巡视利器,对中央巡视组转交的1905件信访件全部办结,党政纪处分230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对省委巡视组转交的713件信访件,办结675件,党政纪处分45人;完成对5个市级部门、7个开发区、8家国企共20个单位的三轮巡视,前两轮巡视发现问题59个、移交线索45件、已整改完毕,第三轮巡视发现问题137个、移交线索140件。
  榆林市:注重运用“四种形态”,1-7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25件,结案1116件,党政纪处分1289人。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教育706人,同比增长579%;给予党政纪轻处分1121人,占处分人数的87%;给予党政纪重处分168人,占处分人数的13%。推进协作办案,全市171个镇(办事处)设立53个办案协作区,由县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派驻纪工委(纪检监察室)联系。
  咸阳市: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线索移送、协调配合,坚持办案协作区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健全制度,制定《纪律审查工作纪律暂行规定》,签订“纪律审查工作承诺书”,规范纪律审查行为。出台《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涉案款物暂扣、保管、收缴、监管“四分离”工作机制,加强对涉案款物的管理。
  安康市:出台《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问责实施办法》,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问题,实施“为政不为”问责追究60件73人。
  渭南市建立专项巡察工作制度,成立5个巡察组,对高新区等5个单位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54个,发现重要问题线索12件,市纪委直接查处3件。上半年,对华阴市、白水县污染环境等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华阴市副市长等18名责任人被问责,在全市形成了有力震慑。
 
积极探索落实“三项机制”
 
  西安市:强化“容错纠错是本职和责任”的执纪理念,制定《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细化程序,明确实施和认定机关;制定《容错纠错信息统计报送办法》,定期报送、责任到人;制定《规范公职人员涉企行为暂行规定》,列出公职人员参与企业行为的10条“正面清单”,引导干部支持帮助企业。规范个人申请、调查核实、认定反馈等内部工作流程,案管部门严把“入口关”,从源头强化容错纠错意识,全程实施督导;审理部门严把“出口关”,对符合情形而没有使用或不到位的退回重审,既依规依纪保护干部,也不让违纪之人漏网。
  延安市:积极探索落实“三项机制”的实践路径,配套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实施办法》《领导干部补短板实施办法(试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细则》和《容错纠错实施细则》。在换届前的班子研判中,梳理40名“短板”干部,采取提醒谈话、培训挂职、调整交流、主要领导帮带、直接免职等措施进行“补短”,目前已对2名“不在状态”的县级干部直接免职,打破了不到龄、没犯错就“下不来”的惯例,其余38人将作出相应调整或处理。
  榆林市:制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抓住四个重点:突出“纪法分开”,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不予容错;将容错认定的程序细化为提出申请、审核受理、调查核实、认定反馈、结果备案五个环节;明确规定“按照谁问责向谁申请的原则”提出容错申请;完善了澄清保护机制,对反映失实的在一定范围内及时予以澄清,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的,除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外,还要通报曝光。通过认真甄别研判,目前已查找适用容错情形的典型案例10起,推进了容错纠错机制落实。
  咸阳市:对容错减责免责的认定程序和结果运用作出详细规定。在容错认定的程序规定中,提出“相关单位或个人受到问责追责时,应在启动问责程序后7个工作日内”的时限要求,“应写明申请免责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要件要求。在调查核实环节,提出“必要时可采取公开听证或第三方评估”等内容。在程序上,增加了“跟踪回访”环节。
 
从严管理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安康市:积极适应纪律审查工作新形势,着力推动纪检干部专职化、纪律审查设施标准化和工作规范化。在镇办党委换届中,140个镇办纪委书记全部单设,90个镇办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68个镇办配有专职纪委委员,并对乡镇换届后的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全市140个镇办共投资1028万元,建成了标准化谈话室,安装了同步录音录像监控系统,配备了必要的办案设施;市纪委正在编印《纪律审查规范化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纪律审查程序、文书制作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渭南市:推进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改革,明确镇(办)纪委委员由5-7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3-5人,所需工作经费列入专项财政预算,有效解决了基层纪委人员偏少、经费不足等问题。组织全市47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选派21人参加中省纪委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严肃查处了华阴市纪委副书记王华峰、信访室主任高江录泄密实名举报人和举报内容案件,王华峰被撤销党内职务、降至副科级非领导职务,高江录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降至科员处分,并将两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咸阳市: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提素质、强本领、讲担当、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今年以来,6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5名纪检监察干部因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
  延安市: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全市自办业务培训班14期570人次,组织23批94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中省纪委调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先后查处11名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
  榆林市:开展以“两个表率”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纪检监察机关做全市党政机关表率,纪检监察干部做全市公务员表率。市纪委常委班子作出十项公开承诺,评选表彰了29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严字当头,全市约谈纪检监察干部60人,其中市纪委约谈下级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44人,县区纪委约谈乡镇纪委书记16人。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9件,立案5人,党政纪处分6人。
 
丰富载体加强廉政教育
 
  西安市:用户县农民画图解《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方正出版社向全国公开发行,全市43万党员人手一册。
  铜川市:深化廉政宣传教育,计划下半年收集整理全市传统文化及“家规家训”,重点对“左氏家族父子御史”、耀州区孙原村家风家规进行挖掘整理,拍摄制作6部本土廉政微电影。
  渭南市:强化警示教育,举办廉政教育培训班60余期,组织“一把手”讲党课1100余次,组织党员干部赴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2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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