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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八严禁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时间:2017-03-21 09:17  来源:凤翔县纪委监察局   作者:张红军   点击:
  近日,凤翔县纪委监察局印发文件,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做到“八严禁”,用铁规矩打造铁队伍。1、严禁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2、严禁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损害群众利益。3、严禁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4、严禁违反纪律,参与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5、严禁有违规行为,不搞特权,不谋私利,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6、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不得酒后驾驶机动车。7、严禁评论、泄露与案件查处有关的信息,不披露、不使用工作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非公开信息。8、严禁参与或从事集会、集社、游行、示威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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