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凤翔县纪委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行为规范,着力净化纪检监察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制定印发《凤翔县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明确规定:纪检监察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带头维护党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准对群众合理诉求、合法利益不闻不问、漠不关心、推诿扯皮;不准违反工作纪律越权批办;不准接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职业形象的社交活动等八项要求,以此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同时,将纪检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挂钩。
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对发现违反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依据相关条规,已经查实严肃处理。通过严格监督管理,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