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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六性六力”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时间:2020-12-03 09:29  来源: 麟游县纪委监委   作者:张晓颖   点击:

麟游县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精心谋划,全面部署,靶向突破,有力有序推动“两个责任”改革试点重点亮点工作联动落实、同频共振。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主体精准性,全面提升从严治党领导力。县委主要领导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镇、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3次,听取全县7个镇、29个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现场随机点评,指出不足和差距,提出整改要求。细化镇和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突出政治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在落实、落细、落小上做文章,压实压紧基层党组织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责任体系协同性,全面提升重点任务落实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县级四大班子及7个镇、55个县级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制定主体责任清单67份、责任内容667项,领导班子成员制定主体责任清单169份、责任内容1343项。不断完善“两个责任”履责纪实制度,按照责任清单所列责任内容,认真做好工作落实,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监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问题清单和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切实增强线索沟通时效性,全面提升信息共享协同力。制定出台了监督执纪信息联动共享办法,有效运用反腐败领导小组问题线索移送与反馈机制,1-10月,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移送线索20件,已立案审查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同时,加大与执法机关沟通协调力度,及时接收执法机关移送关于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违纪问题线索5件,其中立案审查1件。县纪委监委督促镇和部门党委(组)对发现单位内部问题或收到干部职工信访件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处置。今年以来,收到部门党委(组)移交问题线索1件,各镇纪委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16件,全部予以立案审查。

四是强化执纪监督,切实增强责任落实有效性,全面提升常态监督推动力。不断完善述责述廉制度,率先在部分镇和部门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县纪委委员测评。切实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评议考核力度,提升监督权威性、有效性。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在党委(党组)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制度。切实转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思想观念,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把重心放到“零容忍”上来,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着力在精准问责上发力。

五是加强政治教育,切实增强教育警示启发性,全面提升宣传培训引导力。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有关课题纳入全县干部培训教育整体计划,建立会议必学、夜校集中封闭学习、干部定期集中轮训等制度,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镇、县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镇、县级部门党组织“一把手”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能力。在县委主要领导的示范带动下,其他县委常委和全体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分期分批到党建联系点和联系镇、县级部门,围绕“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给基层党组织讲授廉政党课,增强广大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自觉性。

六是严格督查考核,切实增强督导检查严肃性,全面提升考核问责执行力。建立县委书记、县委常委定期检查督导制度,在强化日常督查的基础上,坚持每半年对联系镇和分管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一次,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及时督导,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修订完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日常督查和季度考核紧密结合,树立抓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导向。进一步修订完善“五方”联谈提醒制度,做到了实施的主体、对象、程序“三明确”。在干部选拔调动中考虑“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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