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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纪检监察信息第43期

时间:2016-11-16 15:07  来源:市纪委   作者:市纪委办公室   点击:
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
 
  2016年10月11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了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协调小组组长杨政国同志主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协调小组副组长魏稳柱,市中级法院院长孙渝安,市检察院检察长霍永库,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贺东,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根萍,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都让,市审计局局长景东成,市纪委副书记张存刚,市纪委副书记邓方等协调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列席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市委《关于调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学习了陕西省委《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讨论研究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讨论稿)》;听取了各成员单位反腐败工作汇报。杨政国同志就加强我市反腐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杨政国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要准确把握反腐败形势和任务。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省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以抓作风建设为主线,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但是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任务还相当艰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期待新挑战,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要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腐败最有力、最有效的措施,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杨政国同志强调,要增强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责任感。我市的反腐败协调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初步建立了制度健全、措施完善、沟通顺畅的工作格局。但与中省的新要求相比,用高标准衡量,还有诸多不适应的地方,亟待改进和完善。反腐败斗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协调小组,整合力量、协同作战,最大程度地把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以及法院、检察、公安、审计机关的专业优势、职能优势结合起来,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力量一致、整体作战”的工作新格局。
  杨政国同志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办发〔2015〕10号)和省委《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30号)精神,对照文件要求,拿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要强化组织领导,夯实责任。成员单位要指定分管领导、日常联系部门和联络员,负责和承办本单位反腐败协调工作。要认真对照职责任务,逐条规范,逐项落实。凡是现行制度上与新规定新要求不适应的,要尽快修订完善制度,规范运行程序;凡是实际执行中不符合文件要求的,必须立行立改,付诸行动。要健全和完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坚决杜绝以案谋私、徇情枉法,不遵守保密纪律、泄露案情甚至通风报信等问题的发生。要注重反腐败人才队伍建设,着手建立全市反腐败工作人才库。各成员单位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中省有关反腐败工作要求,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为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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