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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用好通报曝光利器 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时间:2022-05-24 09:52  来源: 陇县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

新集川镇铁马河村一组组长李某林未提前报备家中丧事活动,违规在家中组织聚餐,带头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李某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城关镇黄家崖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某录在任职期间,克扣截留保洁员工资13200元,多次组织村组干部用公款外出旅游,多次违规收受相关人员礼品礼金,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这是陇县纪委近期通报曝光的几起疫情防控和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陇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用好通报曝光这一监督“利器”,把公开通报曝光作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的通报曝光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不断释放违纪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紧盯关键领域,做到精准筛选。聚焦疫情防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等关注点较高的问题,精心筛选案例,选取反面典型,狠抓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疫情防控、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典型案例7件11人。

紧盯时间节点,提升震慑效果。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专题通报曝光易发多发典型问题,强化警示震慑,让党员干部时时、事事、处处感受到纪律约束和震慑,筑牢思想防线,自觉做到遵规守纪,不越底线、不触红线。

紧盯警示教育,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活”教材作用,达到查处一个通报教育一片的作用,加强对违纪案件的剖析,发挥其警示教育作用,把典型违纪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既释放失责必问、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又帮助违纪人员及其单位查找不足、落实整改、建章立制,持续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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