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千阳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食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为重要抓手,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通过强化督导检查、精准排查整治、从严执法执纪,切实守护农村群众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
为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精准发力、落地见效,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2次深入市场监管局召集专题会议,督导专项整治工作,县纪委分管常委4次带队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一起,深入县镇集贸市场、超市商店、食品加工作坊等场所开展排查行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日常检查、监督抽查和日常巡查,重点核查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信息,排查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专项整治以来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30户次,自查自纠问题29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8起,没收过期食品55种312袋(瓶)罚没3.5万元。县纪委监委立案2件,处分2人,通过执纪监督与执法监督协同联动,有力震慑了违纪违法行为。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紧盯农村食品加工、供应、销售等环节,强化工作调度,健全监管机制,切实让农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不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群众“舌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