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论述指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政治生活危害最烈,强调要加强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协助党委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好干部选出来,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用人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从纪委职责定位来说,应着力严把“四关”,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入口关”,真正将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一是对标好干部标准,严把“推荐关”。严格把好干部提拔推荐关,选派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县委组织部组织的拟提拔干部推荐环节工作,对拟提拔干部推荐环节进行全程监督,通过到所在单位开展干部提拔口头推荐、大会测评、谈话了解等多环节的考察,对拟提拔重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了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对拟提拔人员的干部廉政档案进行审查,评估是否存在廉政风险,确保让那些信念坚定、德才兼备、为政清廉、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干部脱颖而出。
二是对标《条例》要求,严把“意见关”。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县纪委各相关室应切实增强责任感,严格对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逐一对拟提拔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综合研判、筛查、会审,提出明确的廉政回复意见建议,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
三是落实凡提必考,严把“纪法关”。严把任前廉政考试关,县纪委要在拟任干部公示期间,统一组织任前廉政考试,严肃考试纪律,考试成绩与提拔任用直接挂钩,成绩不合格者一律暂缓提拔,并将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廉政档案。通过考试的方式倒逼拟任干部加强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拟任干部进一步明确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时刻紧绷廉洁从政这根弦,在新的岗位上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廉洁自律、忠诚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定的历史使命感履职尽责。
四是运用多种方式,拧紧“总开关”。严格落实凡提必谈、凡提必诺、凡提必报的要求,拧紧思想总开关,敲响廉洁警示钟。始终将任前廉政谈话作为新任干部岗前必修课,每次提拔调整干部,县纪委书记对新任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通过谈话督促新任干部迅速转变角色,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忠诚履职、积极作为;督促新任领导干部签订《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承诺书》,通过向组织作出庄严承诺,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使承诺人始终做到自警自省、警钟长鸣;严格落实新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通过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向县纪委报备,向社会公开个人和家庭资产、收入及有关事项等情况,将领导干部置于“阳光、动态监督”之下,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新任领导干部形成一种持久而无形的压力,减少权力不正确运行的主客观动力源,通过自我加压预防各种诱惑和寻租行为,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消除由量变到质变的机会,从源头上有效防范领导干部走上违反法纪的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