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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以评促改 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时间:2026-08-04 16:00  来源: 凤县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近年以来,凤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对已办结案件进行全面“体检”,推动案件质量和办案能力双提升。

明确标准,让评查有章可循。案件审理室严格依据《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规范、处分执行五大关键环节,明确评分指标,统一评查尺度,确保评查工作有标可对、有据可依。在此基础上,将委机关自办案件、派驻机构案件、乡镇纪委案件纳入评查范围,对第一轮抽查的45个案件卷宗逐一进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打分”,做到重点领域不遗漏、关键环节全覆盖,确保评查工作尺度统一、问题精准。

创新方式,让评查精准高效。凤县纪委监委在做好日常评查和专项评查基础上,定期开展集中评查。由案件审理室牵头,各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参与,采取交叉互评方式,对已办结案件卷宗逐卷审阅、逐案打分。评查结束后,面对面反馈评查结果,逐案指出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规范、处分执行等环节短板,做到问题当面交底、疑惑当面解答。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案件审理室开设“微课堂”专题培训,围绕文书规范、程序手续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推动“问题清单”向“能力提升清单”转化,真正实现评查一次、培训一批、规范一片。

压实整改,让成果落地见效。做实评查“后半篇文章”,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形成“评查一反馈一整改一复查”闭环机制,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同时,针对评查暴露出的普遍性问题,及时编发《审理提示》,统一答疑解惑、明确规范要求,为参评人员提供统一的评查标尺和操作指引,让各办案部门“有标可对、有错可改”。

案件质量评查,查出问题不是终点,整改提升才是目的。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将继续常态化开展评查工作,坚持评查与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重,让每一次评查都成为淬炼办案能力的练兵过程,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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