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物管理是执纪执法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审查调查工作质效。近年来,凤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涉案财物内部管理,努力做到每一笔涉案财物来源清晰、去向明了,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规范制度,下好“先手棋”。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结合办案实际,制定《凤县纪委监委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涉案财物从查扣、移交、保管到处置的全流程操作规范,细化审批权限、登记要求和责任分工。同时,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涉案财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管理漏洞。
精准监督,把好“重点关”。案管部门对涉案财物管理进行全链条监督,定期开展专项核查。一查措施审批,从严把握措施使用,坚持事先做好预案,严格按规定层级报批;二查规范移交,涉案款是否按规定时限存入或转入专用账户,涉案物品是否按程序移交;三查严格保管,坚持专人管理、专用账户、定期核对,确保物品状态完好、账实相符;四查依法处置,审理室同步审理涉案财物处理意见,经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后,承办部门及时完成涉案财物处理工作,做到“案结款清、案结物清。”
注重配合,打通“顺畅道”。涉案财物管理涉及案管部门、纪检监察室、审理室、办公室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在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严格执行查封、扣押、冻结及移交、保管和处置等各项工作要求。针对涉案财物处置中可能出现的跨部门、跨环节衔接难题,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司法、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涉案财物在审查调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无缝衔接。今年以来,已规范处置涉案财物4件,收缴违纪资金2.93万元,暂扣违纪违法所得220.76万元,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做好涉案财物日常监管,确保措施准确、手续完备、移交及时、保管妥善、处理得当、监管有效。”凤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