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以来,凤县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市要求,牢固树立集中整治是当前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的意识,打破常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纵深推进集中整治。
把握切入点,持续狠抓责任落实。坚持把集中整治作为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认识态度、履职尽责的集中检验,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县委5次召开常委会、县政府6次召开党组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中省纪委有关要求,专题研究部署,主动推进整治。县纪委召开7次常委会、11次调度推进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分析问题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对标对表落实工作部署。县委、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镇、部门“一把手”、镇纪委书记约谈提醒68人次,促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贯通联动、同频共振、合力推进。
把握发力点,持续排查问题线索。坚持把线索作为查办案件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存量起底筛、专项巡察找、部门协作移、畅通渠道接”等方式,深挖拓展线索来源。主动排查线索,全面起底党的十八大以来未办结问题线索、已办结群众反映仍强烈问题,建立台账,明确包抓领导、责任部门、办结时限,迅速处置。推进线索移交,每周对排查的问题深入分析、精准研判,督促牵头部门移交线索46条。注重从信访举报、群众投诉、监督检查、案件查办、部门联动中,多渠道、全方位深挖细筛问题线索,有力支撑案件查办。截至目前,处置群腐问题线索108件。
把握关键点,持续强化案件查办。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首要任务,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重点案件提级办理、难点案件交叉办理、系统案件联合办理,以办案带动全局。将5个纪检组集中办公,调整充实3个办案协作区力量,滚动式开展领导包案,推动案件查办。截至目前,全县群腐立案75件,与集中整治初期相比,立案率提升93%,查办本级管理干部3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提示函12份、通报典型案例5批25人。
把握落脚点,持续提升整治实效。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成效标尺,通过严肃查处侵占群众利益、虚报冒领等腐败行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挽回了经济损失,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针对老旧小区“办证难”问题,协调由政府垫资勘测、第三方鉴定、共管账户收税,379户群众领上了不动产权证。针对国有林场体制改革遗留问题,协调人社部门将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由企业性质变更为事业性质,为42名退休职工补发养老金722万元。及时发现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修订完善教辅资料征订、惠民惠农资金管理等制度24项,建立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