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县区动态 > 凤县 > 正文

凤县:以纪检监察建议书做实以案促改

时间:2024-08-02 09:31  来源: 凤县纪委监委   作者:刘国涛   点击:

近期,凤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在审查调查中,发现某单位存在项目监管不到位,工程项目验收不严不实等问题后,向该单位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

在巡察移交线索初核和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工程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程验收工作存在漏洞,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翻阅相关资料等方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反复研究讨论,确保指出的问题直指要害,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单位立即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进度表,扎实开展整改工作。针对指出的问题,明确相关制度执行要求,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夯实项目监管责任,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为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建议的规范性和精准度,凤县纪委监委以“简明扼要、客观合理、切实可行”为原则,充分发挥“望、闻、切、问”手段,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与镇、村群众交流等手段,做好“问诊”工作,针对“症状”找“病因”,依据“病因”开“处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纠偏扶正、固源治本的作用。坚持“谁提出、谁跟踪、谁督办”的原则,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的室(组)通过查阅工作印证资料、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走访核实等方式,重点查看被建议单位是否按照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的要求开展有关工作,看纪检监察建议指出的问题是否真改实改,是否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时,进一步压实被建议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据统计,今年以来,凤县纪委监委共制发各类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督促整改问题13个。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07501330号-2 
推荐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及1024×768以上分辨率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