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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出台《推进党内监督问题整改常态长效做好“后半篇文章”工作办法》

时间:2022-02-23 16:21  来源: 眉县纪委监委   作者:郭仲乐   点击:

为着力解决党内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等问题,眉县纪委探索出台《推进党内监督问题整改常态长效做好“后半篇文章”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内容、流程、评估、问责等整改全过程,层层夯实整改责任链条,推动以改促建,以改促治。

聚焦整改内容,明确“责任田”。《工作办法(试行)》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开展以案促改要求整改内容,纪检监察建议要求整改内容,工作督办函、提醒函要求整改内容,考核、述职、评议及民主生活会提出的批评性意见和其他需整改内容等六大类党内监督问题整改内容进行了明确,并规定各级党组织承担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室组镇”联动监督办案工作机制确定的纪检监察室、派驻(派出)机构及镇(街)纪(工)委承担问题整改监督责任,巡察机构及委机关相关室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监管责任。进一步夯实责任链条,确保整改成效。

聚焦整改流程,画出“路线图”。坚持把规范化建设贯穿整改全过程,《工作办法(试行)》根据整改内容,明确5类20项整改程序,规范整改流程、细化整改要求、强化监督保障,推动形成整改措施可行、过程可控、结果可核、责任可溯的闭环机制,如整改方案应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或县委巡察办审查备案、各级党委(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应邀请派驻(派出)机构负责人参加、整改报告应抄送县级分管(联系)领导等,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规范运行、常态开展。

聚焦整改评估,用准“指挥棒”。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价等方式,优化监督整改结果运用。由县纪委监委成立督查检查组深入相关党组织,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核实、走访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检查;召集班子成员、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对象及相关领域“两代表一委员等”,召开民主测评会进行整改成效满意度测评;由督查检查组根据检查及测评情况形成整改评估报告,县纪委监委根据整改完成情况对相关党组织整改工作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奖惩、任免党组织及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聚焦整改问责,念好“紧箍咒”。《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建立后续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对整改情况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整改要求落实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据党内法规开展问责调查,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县委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倒逼整改质量提升,促进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真正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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