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扶风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室组地”协同联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力量统筹整合,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内外联系、协同高效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体系,最大程度凝聚“机关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工)委”合力,取得了“1+1+1>3”的效果。
监督与办案并重,有效履行专责职能。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对县纪委监委确立的重大监督事项、镇(街)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无法独立完成的监督事项和专项整治或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分别采取区域内联动监督、交叉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三种模式开展监督。将在监督过程中主动发现的问题作为查办案件的重要线索来源,对需要采取联合办案方式进行处置的重大、复杂问题线索,通过成立专案组、协作区内联合或者指定交叉办案的模式扎实开展初核,提高成案率。办案过程中紧盯教育、医疗、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等6项重点领域和问题,精准开展监督、精准发现问题,不断完善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联动协同机制,做到监督和办案贯通融合、一体推进,以高质量监督、高水平办案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合与独立共进,充分发挥系统优势。联合办理案件多呈现出案情复杂、地区范围广、涉案人员多等特征,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扶风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对重大疑难问题线索和案件、重要监督事项,打破全县8个协作区壁垒,按照一事一授权的原则开展联合办案。联合办案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合办案组组长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担任。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联”与“独”并重,委机关各“室”注重发挥统筹指导作用,联合办案前整合相关线索信息,全面充分掌握线索内容。办案过程中根据线索反映的问题,提前判断案件的性质、规模,拟定联合工作方案,担负好组织指挥协调职能。各“组、地”充分利用熟悉领域行业特点、了解基层具体情况的优势,在线索研判、收集情况、调查取证、询问突破等方面,坚持既主动守位、各尽其责,又协作补位,取长补短,从而达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效果。
查处与整改结合,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始终坚持“惩是手段,治是根本”的原则,注重“查”“改”同步发力,把以案促改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办案过程中,各“组、地”负责,将个案审查调查和强化对所在单位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同步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根源,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意见,通过签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方式督促发案单位党委(组)切实担负起以案促改的主体责任。对于涉及发案单位之外的共性突出问题,办案结束后由委机关各“室”牵头,相关“组、地”配合,及时分析总结,在抓好案发单位整改的同时,充分利用“室组地”的系统优势,带动全系统全行业全领域积极整改,及时堵塞监督制约、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从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效应。
《办法》实施以来,全县共开展联动监督6次,发现疫情防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等方面问题27个;针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资金发放、工程项目建设、社保、食品安全、涉水等6个领域开展联合办案8次,立案12件,处分8人,其中科级4人,第一种形态问责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