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县纪检干部“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底线意识,切实加强“走读式”谈话安全风险防范。近日,扶风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重申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申规定要求、严明规矩意识,确保全县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
夯实安全责任。《通知》对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所有审查调查组组长要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审查调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要求建立每季度检查通报制度,每季度末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并对发现问题予以梳理通报;要求严肃追责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或因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细化程序规定。《通知》对15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及谈话函询、初核、立案等工作的审批程序进行了重申,要求各镇(街)、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根据被反映人职务职级,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知》再次明确了“走读式”谈话的适用范围,针对“走读式”谈话安全有关要求,从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三个不同阶段,总结提出了“十必须十严禁”安全规定,要求全县所有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照执行。
明确安全标准。《通知》对办案场所设置、立案谈话审批情况、两个安全《意见》落实情况、谈话讯问工作落实情况、录音录像、安全监管、医疗保障、疫情防控、教育培训等9大类50项事关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同时建立了安全自查和上级督查双重机制,一方面要求各镇(街)、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对照标准进行系统学习和自查自纠,发现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对标予以改正。另一方面,针对自查自纠存在问题,发挥“室组地”联动作用,由县纪委监委1名班子成员带队,纪检监察室1名干部、综合室部1名干部,深入全县8个镇(街),逐一进行检查,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