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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规范设置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室,实现县镇标准谈话室全覆盖

时间:2020-11-04 14:36  来源: 扶风县纪委监委   作者:魏红利 刘鹏   点击:

扶风县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设置纪检监察机关一般谈话室的意见》及市纪委监委专题会议精神的要求,高效推进全县标准谈话室谈话室建设。截至目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全县共建成标准谈话室谈话室14间,其中县纪委监委6间、8个镇(街)各1间。

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县纪委监委先后3次专题研究全县标准谈话室设置和建设工作,由分管副书记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室具体落实本委和各镇(街)标准谈话室的选址准备工作。建设前,县纪委监委有关领导深入8个镇(街),对标准谈话室的选址和设置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各镇(街)意见建议,下发《全县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审查场所设置的指导意见》,对标准谈话室的设置目的、标准和工作要求进行安排部署。

五个统一、确保质量。针对谈话室建设工期短、任务紧、要求高的特点,县纪委监委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跟踪指导,按照“五统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施工、统一配发设备、统一开展验收、统一进行结算)方式建设8个镇(街)标准谈话室。

建章立制、规范使用。为最大限度发挥标准谈话室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中的作用,县纪委监委对标准谈话室明确专人管理,参照市纪委统一规范,建立健全《标准谈话室管理使用制度》《标准谈话室工作流程图》等相关规章制度。在原有《谈话室使用登记审批表》的基础上建立《标准谈话室使用登记审批表》,规范使用程序,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建立《标准谈话室安全定期抽查记录簿》,指定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排查,确保"同志式"谈话室使用中无安全隐患。

提醒教育、成效明显。自标准谈话室投用以来,全县共开展标准谈话189人次,其中镇(街)143人次,通过谈话,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预防提醒”和“警示教育”,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目的。在标准谈话室使用中,谈话对象普遍反映,标准谈话没有给自己造成特别大的心理负担,使自己不仅感觉到谈话氛围的严肃平等和轻松坦诚,更感受到组织对自身的关怀负责,深刻体会到严管就是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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