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幸福院,是基层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岐山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聚焦部分农村幸福院管理不规范、运营停滞,消防隐患多甚至成为少数人虚报冒领、挪用套取资金的“香饽饽”等整治难题,以“零容忍”态度亮剑“微腐败”,通过查处案件、制发建议、督促整改、闭环监督,破解“建而不用、用而不管”等问题,推动全县农村幸福院真正成为农村老人用餐娱乐的幸福家园。
一、亮剑破局,精准查找幸福院运营“病灶”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中,聚焦“幸福院挂牌几年了,平时大门紧锁”“补贴资金去向不明、未见公示”“长期不配备灭火设施,消防隐患多”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迅速启动“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联合民政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查阅账目、实地走访、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全县99个农村幸福院的资金使用、账务管理、人员在岗及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走访发现部分幸福院存在“挂牌即闲置”、设施成“摆设”、活动记录弄虚作假;有的幸福院为套取运营补贴,虚列支出、伪造名单等手段套取补助资金;疫情期间幸福院停止运行仍有大量人员工资和食材支出等问题。督促民政部门自查排查问题84个,全部整改到位,移交问题线索4条,县纪委监委坚持有责必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立案55件,处分21人,组织处理9人,在全县形成强力震慑。
二、靶向施治,监察建议开出对症“药方”
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整改”要求,针对查处案件暴露出的主管部门监管缺失、制度机制不健全等深层次问题,向事发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县政府分管副县长2次召开全县养老领域集中整治推进会,县民政局党组3次专题研究,针对资金监管漏洞,修订完善《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农村幸福院规范化运营管理十项措施》《农村幸福院分级定档考核办法》《规范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机制》等制度,统一细化运营时间、活动开展、上门服务、消防安全等衡量标准,按考核等次发放运营补贴。组织各镇全覆盖排查,并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核查账目、设施及服务,现场反馈问题并限期整改,对运营存在困难的8个幸福院予以关停,实现财政补助资金精准发放到位。同时,在全县设置31个助餐点,已服务3.9万余人次,补贴7.74万元,切实缓解了老年人就餐难题。
三、久久为功,织密闭环监督保障“网络”
县纪委监委将农村幸福院运营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清单,建立“发现问题—列出清单—整改落实—反馈评价”的监督闭环。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通过列席民政局党组会、实地抽查整改台账等方式紧盯整改进度;纪检监察室联合民政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对整改问题进行走访群众和抽查回访,核实群众是否满意、问题是否反弹,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做到财务公开、账目清楚、资金定期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满足农村老人“餐饮休息、文化娱乐”等需求,真正把查找的“问题清单”变成群众的“幸福账单”。目前,青化镇南武村、京当镇小强村、枣林镇安家庄村、蔡家坡镇西星村等一批农村互助幸福院提供的助餐服务已成为全县乡村振兴最坚实最温情的底色。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聚焦养老服务领域堵点难点,紧盯涉老资金发放管理、养老机构服务监管、老年人权益保护等关键环节,一体推进“查、改、治”,健全“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回头看”长效机制。对整改不力、问题反弹的严肃追责问责,以系统施治实现标本兼治,推动养老服务从“有保障”向“高品质”转变,以更加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守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让“幸福院”真正成为老年人的“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