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岐山县纪委监委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大局大势之下思考谋划,围绕重点对象、各方责任、政策措施、纪律要求等,积极探索建立“一二三四”工作模式,使政治监督工作有章可循,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坚持“一个引领”,增强监督意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政治引领体现在主责主业中,按照“经常、动态、精准、严格”的监督要求,积极探索党内监督常态化的有效方式,做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守护神”。1-10月,先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情况的专项督查2次,列席相关党委(组)班子民主生活会18次,约谈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6人,和有关单位党委(组)沟通会商12次,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32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317 人次,使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沟通会商成为常态,促进了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逐步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落实“两个责任”,形成监督合力。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认真探索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党委(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持续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通过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协助县委建立县委常委和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共同督导“两个责任”制度,先后对9个镇和40家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50多个,推动层层加压加热,以“上热”带动解决“中温下冷”问题。通过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召开党政“一把手”述责述廉会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推行周例会制度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和监督,深化巡察监督开展做大“一碗面”经济和作风建设专项巡察,积极完善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机制,上下机制贯通、形成监督合力。1-10月,先后督促38个县直部门整改落实主体责任问题55个,党内问责党组织主要负责人18名,监察问责8人,对审查调查工作滞后的2个镇和4个纪检监察组进行了约谈,坚决防止政治监督责任缺失缺位。
聚焦“三个重点”,找准监督靶心。一是聚焦“两个维护”,紧盯被监督对象的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立场情况强化精准监督,先后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13件,处分13人。二是聚焦政策落实,紧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解决政治监督泛化、虚化等问题,先后依法依规妥善处置三国小镇、周公湖、“卧龙飞瀑”等遗留问题,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三是聚焦群众利益,紧盯服务单位、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及正确行使权力情况,先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3件,处分98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件,处分8人;查处生态环保、营商环境、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惠民惠农、教育医疗等群众身边问题112件,处分139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抓住“四个关键”,提升监督质效。一是抓好分析研判,按照镇、部门、行业的不同现状和特点,系统分析问题线索,准确、全面、透彻地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本质和特点,及时摸清“树木”与“森林”,把政治问题梳理清、了解透。先后对9个村、15个事业单位、3个镇和7个部门进行政治生态研判,推动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二是抓紧日常监督,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统一调配人员,推动工作衔接,共享成果资源,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提前移交、重要政治问题会商等机制,实现政治监督无缝衔接、闭环运行。三是抓实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前制定工作方案,专项检查中精准发现涉及政治建设问题,专项检查后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和移交问题清单并跟踪检查。四是抓严线索处置,排查问题线索时,注重评估是否属于政治问题,根据问题的表现、程度、影响,提出精准有效的处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