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岐山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省市纪委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通过责任、政策、问题、成效“四个聚焦”,全面打好“组合拳”,扎实推动专项整治有效开展。
一是聚焦责任贯通,扎实推进巡察。召开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动员会,印发了《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专项巡察组,明确巡察工作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进驻县发改局党组、市管局党组及各国有粮食企业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注重县委、县政府主体责任与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相贯通,自上而下、层层推动,坚持将巡察延伸到粮食企业,对各个环节发现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做到深挖细查,及时处置。
二是聚焦政策落实,全面自查自纠。制定《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国有粮食企业执行粮食收购、储备、销售政策情况,组织开展“拉网式”自查自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四个粮库紧密结合全县开展的“清家底、理思路、破难题、促发展”主题活动,围绕“人、责、粮、库”四要素,着力发现自身是否存在执行政策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重点查找国有粮食企业偏离主责主业、管理人员履职尽责不力、执行粮食政策不到位等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整治“全覆盖”、无遗漏。截至目前,共自查自纠问题10个。
三是聚焦问题导向,深入线索排查。有效运用“12388”检举举报电话以及网络、大数据分析平台,紧紧依靠“12325”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12315”市场监管投诉热线等行政执法举报渠道,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和网络舆情,多方收集问题线索。采取调阅台账、查看系统、对比案卷等方式,对十八大以来全县粮食购销领域11个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梳理,对相关案件复查复核,坚决翻查已经办结的线索处置是否到位。组建重点抽查工作小组2个,对县发改局等4个相关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进行重点督查和交叉检查,对购销业务量大、粮食库存多、问题反映集中的2个粮库,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抽查,对问题线索做到“大起底”,对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
四是聚焦成效巩固,强化警示教育。贯通惩治震慑、监督约束、教育引导,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做好“后半篇文章”,建立了问题线索快查快处、提级办理和通报曝光制度,以及问题线索专门台账,做到管理、研判、处置三到位。同时,坚持以责任落实、作风改进、用权规范为着力点,把查处问题、督促整改、推动治理一体推进,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典型案件警示震慑作用,着力推动体制机制的巩固完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