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纪委监委认真坚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做深做实暖心回访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开展暖心回访120余人次。
县纪委监委把回访教育作为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转发《陕西省纪委监委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暂行办法》,印发《关于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通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对2020年度受到党政纪处分且处分决定影响期满人员认真筛查,由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纪检监察室及承担执纪审查调查任务的相关室部扎实开展回访教育工作。
为提高回访实效,按照“谁查处,谁回访”的原则,各承办部门通过调阅案卷资料,熟悉回访对象受处分基本情况,了解回访对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明确回访注意事项,为每一位回访教育对象量身制定回访工作方案。回访过程中,工作人员带着责任和感情,通过走访、座谈、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在与回访对象所属党组织相关人员了解回访对象近况的基础上,同回访对象本人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回访对象整改和现实表现情况。同时,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回访记录,并规范填写《回访教育评价意见表》,确保案后教育不漏一人。
通过回访教育,使受处分人员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关心,进而重振信心,消除思想顾虑,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干劲重新投入到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