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岐山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抓牢抓实学习培训、宣传引导、贯彻执行、督促检查四个关键环节,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更加精准、规范、高效。
强化学习培训。县纪委常委会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规则》专题培训,就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委机关相关部室分别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懂弄通、精准运用。9月以来,县纪委监委已学习《规则》5次。
强化宣传引导。印发《关于做好<规则>学习贯彻工作的通知》,翻印《规则》单行本500本,印制宣传漫读折页7类2万余份,制作《规则》挂牌19块,广泛、生动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信访举报渠道、检举控告要求等内容,引导党员群众依规如实有序举报,时刻提醒和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学《规则》、守《规则》、用《规则》。
强化落实落细。认真受理检举控告,切实畅通信、访、网、电、微信等举报渠道,对于受理的检举控告,及时扫描录入、交办转办。全面落实告知反馈制度,按照“谁核查、谁反馈”的原则,对实名举报者,由承办单位向其反馈核查情况和处置结果。今年以来,共受理实名检举控告13件,全部按要求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
强化督查督办。压实交办件办理责任,切实加强督办工作,对办理不及时、超期未办结的,采取发函督办、电话督办、实地督办等形式督促及时办理。严把交办件办理质量关,对调查不深入、处理不到位、反馈未落实的一律退回补查补正。截至目前,共发放督办函33份,实地督办4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