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鸡市凤翔区纪委监委紧扣案件质量这条“生命线”,突出坚持严格的内审机制、坚持基层案件协审登记制度、坚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坚持纪律处分专项检查,盯住问题,下茬整改,不断提升了案件质量。
坚持严格的内审机制。对区纪委监委1-5纪检监察室办理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严格的内审机制,对移送的案件严把准入关,对一些有瑕疵的案件,及时指出存在问题,限期督促整改;对一些存在事实不够清楚等问题的案件下发审理意见书,退回补充审查调查。目前下发审理意见书1份,退回补充调查案件2个,提出修改意见21条。
坚持基层案件协审登记制度。对镇和派驻机构办理的案件,由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将初步提出的意见和案件有关材料(初核报告、立案决定书、审查调查报告、违纪事实见面材料、移送审理登记表、阅卷笔录、审理报告等形成的案卷材料)带上到区纪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协审,经审理后提出指导意见,督促整改落实,经核查,反馈意见落实后进行登记记载,在基层案件协审登记表中签署审理意见。目前协审基层案件81件,提出意见建议230多条。
坚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021年6月21日-25日区纪委监委分成两个组,由区纪委一名副书记、分管审理工作的常委分别带队,对全区12个镇、8个派驻机构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办理的案卷逐卷进行案件质量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梳理汇总,共发现问题237条,下发督办函20份,跟踪督办,不断提升案件质量,目前237条问题已整改到位。
坚持纪律处分专项检查。2021年5月份,组织12个镇纪委和8个派驻机构对2020年度受纪律处分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工作“全覆盖”。经排查,2020年度共审结案件224件,给予纪律处分224人,其中纪委监委本级机关给予纪律处分43人,镇纪委给予纪律处分142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给予纪律处分39人。排查中共发现共性问题4个,个性问题3个。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反馈给相关镇和部门。组成专项督察组,上门进行重点督办,限期责令整改,对整改到位的问题经核查执行到位后进行问题销号。目前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