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陕西省凤翔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协助职责,通过推行定责、明责、履责、问责四步工作法,有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定责:坚决扛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督促指导全县12个镇、49个县级部门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修订完善“两个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做到以单定责。
明责: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纪实报告制度,印制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纪实手册800余册。
履责:通过推行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共开展督查检查4次,检查单位35个,有效防止责任虚化空转。组织召开了6名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大会,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问责:把问责和约谈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落实不力和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情形严肃问责追责。实施党内问责30件35人,党纪处分19人、组织处理16人,通报党组织1个;监察问责15人,纪律处分2人,组织处理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