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认真填写《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承诺书》,承诺书签订后请严格按照承诺书上的内容做好自我约束。”
为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陈仓区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八小时外”,从社交圈、生活圈等严起,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在“八小时外”需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八小时外”必须禁止的14条行为,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净化“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在组织签订承诺书的同时,陈仓区纪委监委还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多角度织牢织密监督网络。
《办法》聚焦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结合易发多发问题,从4个方面作出13条规定;配套建立的“八小时外”活动自我约束承诺书、干部家访活动、谈心谈话、信息共享等8种监督方式,将家庭成员廉洁教育、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与办法规定相结合,织密干部自我监督、家庭监督、外部监督等多种监督“一张网”,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出作风“底线”。
此外,陈仓区还健全完善公开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畅通监督渠道,发动群众全方位监督举报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的违纪行为。
规矩立起来,违反必惩处。陈仓区纪委监委定期从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数据中了解和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违纪违法情况,今年以来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件,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1人,不断构建起“全覆盖、全天候、全方位”监督管理机制,让自律成为习惯、监督成为常态。
“《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制度空档,充分体现了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陈仓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我们将持续优化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让干部守住心、管住嘴、收住腿,确保规定执行有硬度、有力度、有温度,全力打造纪律作风过硬的纪检‘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