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台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作出的“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纪法为准绳,从严把好“四关”,树立“铁案”意识,抓住影响案件质量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系统施治,以高质量案件办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面筑牢政治根基,严把政治关。金台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牢牢把握职责定位,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在强化政治监督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始终将审核处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放在首要位置,以实际行动忠诚履职尽责,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精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去年以来,金台区纪委监委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355人次,占处置总人数的97.8%,注重严管与厚爱、惩处与挽救相结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打造专业审理队伍,严把纪法关。金台区纪委监委秉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以持续推进“三化”建设为抓手,发扬“工匠精神”,多点发力、精准施策,抽调多名干部到省市纪委以案代训、跟班学习,持续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上下功夫,积极思考审理干部队伍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破解难题的对策和建议,及时提炼总结,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审理队伍。在案件处理上,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牢固树立精准划责、宽严相济意识,加强量纪平衡把握,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为要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对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核把关职责,强化监督制约作用,聚焦加强纪法、法法衔接,避免出现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被退回补证、补查的情况。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把程序关。金台区纪委监委将案件审理工作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中安排部署,印发了《金台区党纪政务处分执行要求和规范(试行)》《金台区纪委监委自办案件移送审理制度》,全力支持和保障案件审理部门规范履职,切实研究解决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今年以来,案件审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和审查调查安全双项检查工作,共抽查案卷50余册,对证据不足的案件,坚决提出补证意见;对定性不准、量纪不当的案件,依规依纪依法提出调整建议,同时会同案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对11类37项问题进行通报,并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整改到位,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有效提升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
做细做实回访教育,严把执行关。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防止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严格落实中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通知》《关于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试行)》等规定,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从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处分期违规评优评先等10个方面进行自查整改,不断强化处分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去年以来,对11名受处分的科级领导干部和126名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进行回访教育。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教育与帮助相结合,既体现了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又发挥了对广大党员干部教育警示的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