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金台区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体学习会,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有关精神。
会上,全体同志认真研读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开展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党中央审时度势,着眼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制定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念和决心。
会议强调,《规定》出台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也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根本遵循。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办事,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当好“参谋助手”和“监督能手”,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
会议要求,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要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一方面要把学习领会、贯彻落实《规定》要求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强化责任担当,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另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持续深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点领域,抓住重点问题,特别要紧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置。
会上,区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负责同志就本年度机关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安排进行了通报,并就党支部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