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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22-09-05 17:30  来源: 市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

中秋、国庆将至,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眉县原粮食中心库主任杜斌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等问题。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眉县粮食中心库先后向职工违规发放培训补贴共计5400元;公款购买烟酒等共计支出34663元;利用公款违规购买理财产品获取收益10931.5元。杜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5月,杜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陈仓区贾村供销社副主任闫辉私车公养等问题。2014年2月至2017年2月,闫辉违规报销私家车燃油费和过路费共计6309元。闫辉还存在虚开发票报销其他业务开支等问题。2022年4月,闫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考试科民警王平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9年7月至2021年4月,王平违规收取驾校烟酒礼品等折合共计2200元;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帮助多名学员通过考试,收取好处费共计15000元。2022年6月,王平受到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凤翔区糜杆桥镇西白村党总支部副书记张军绪、村委会原副主任张红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7年,张军绪、张红军巧立名目,用村办企业利润等集体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两人分别领取18850元。张军绪、张红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张军绪、张红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上述4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等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廉洁自律不严,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和纠正。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清廉宝鸡”建设,结合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加强节前廉洁教育提醒,严明节日期间各项纪律,引导党员干部把“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体现到岗位上、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秋、国庆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病”,强化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持续释放“监督在身边”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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