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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2-04-29 15:37  来源: 市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陕西昌荣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杜剑锋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至2020年1月,杜剑锋先后违规收受5名企业主礼金礼品、购物卡折合共计4.07万元;违规公款出国(境)旅游,相关费用通过虚构棉花交易套取公款予以报销。杜剑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杜剑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陈仓交警大队城郊三中队指导员高维良违规收受管理对象财物问题。2013年至2018年,高维良在高新交警大队负责高新区停车场日常管理工作期间,多次收受停车场承包人所送烟酒、茶叶、购物卡折合共计0.45万元。2021年12月,高维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金台区陈仓园初级中学校长王维新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9月起,王维新在使用1间13.81㎡的日常办公用房的同时,又占用2间面积共42.75㎡的房间用于个人午休等用途,超过规定标准。2021年11月,王维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扶风县段家镇原东官村村委会主任王永兴违规报销电话费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王永兴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职务便利,为包括其在内的三名村干部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电话费共计0.22万元。2021年11月,王永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公款旅游、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等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抛于脑后,高压态势之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最终受到严肃查处,再次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常态化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强化通报曝光,对奢靡享乐问题露头就打、顶格处理,坚决查处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套取资金违规吃喝、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利用物流快递、电子红包收送礼品礼金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杜绝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违规聚餐聚集聚会等问题反弹回潮,坚决纠正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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