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曝光台 > 正文

市纪委通报四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8-12-13 17:36  来源:   作者:市纪委监委   点击:
  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立足职能定位,从严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近日,宝鸡市其中4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高新区八鱼镇姬家殿村原村主任茹利军、宝鸡市宝龙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会军强行阻工、强揽工程问题。2017年6月,茹利军授意刘会军等人组织40余名村民前往某项目土方工程工地,采取堵门静坐、悬挂横幅, 驾驶工程车辆、机械封堵工地大门等方式阻拦施工,逼迫施工方同意使用刘会军公司车辆、机械施工,并向姬家殿村委会支付40万元的“分红补偿款”。2018年8月,茹利军、刘会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陇县城关镇堡子身村党支部书记杨恒泰非法采砂问题。2013年至2017年,杨恒泰在未取得国家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开办砂厂,在县水利局多次下达处罚决定书和限期清除通知书后,杨恒泰依然置若罔闻、非法采砂。2018年9月,杨恒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砂厂被依法关闭。
  3. 眉县常兴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朱军安指使恶势力殴打村民问题。2018年8月4日,朱军安因宅基地划分问题与村民樊某母亲发生矛盾,随后指使社会恶势力田某等赴樊某家中对其进行殴打至伤。经查,朱军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朱军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扶风县绛帐镇西渠村党员孙亚熊破坏基层换届选举问题。2018年3月24日,孙亚熊在绛帐镇人民政府门口等三处张贴带有捏造事实、人身攻击等标语的大字报,诽谤村组干部,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孙亚熊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通报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4起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 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紧盯“三类问题”,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07501330号-2 
推荐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及1024×768以上分辨率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