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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通报三起问责典型案例

时间:2018-12-10 10:42  来源:   作者:陇县纪委监委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近期,陇县通报了三起问责典型案例。
        1.陇县国土局副局长田建华等六人因在土地征用附着物赔偿过程中失职之责被问责。在城关镇土地征用附着物赔偿过程中,参与赔付丈量的工作人员未对附着物围墙和基础权属进行调查,对附着物围墙的丈量数据与实物不符,造成对围墙及基础和院内垫方补偿不实,致使城关镇副镇长兼城关镇西街村党支部书记李培能多领取补偿款项123802.50元。2018年9月,因工作失职失责,陇县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国土局副局长田建华、城关镇综治维稳中心副主任王福林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县国土局统征办主任贾汉儒、城关镇政府工作人员(原西街村包村干部)张敏贤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西街村一组组长苟宏斌、三组组长李智绪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陇县城关镇政府财政所所长秦永平等六人因在“一事一议”项目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被问责。在西关村“一事一议”项目审核中因把关不严致使陇县城关镇西关村原党总支书记吴栓虎利用职务便利,将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225800元,以个人名义将20万元整存整取,获取存款利息10592.21元。2018年10月,陇县纪委给予城关镇政府财政所所长秦永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城关镇政府副主任科员马爱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陇县农综办主任科员韩正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城关镇西关村原会计王立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城关镇原副镇长、现新集川镇人大主席豆浩杰党内警告处分;陇县监委给予陇县财政局国库股干部袁海明政务记过处分。
        3.陇县曹家湾镇分管扶贫的副镇长姚江波等三人因扶贫工作不严不实被问责问题。姚江波身为曹家湾镇政府分管扶贫的副镇长及咸宜关村包片领导,履职不到位,导致曹家湾镇及咸宜关村在市县考核检查中排名靠后,给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陇县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曹家湾镇分管扶贫的副镇长姚江波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曹家湾镇党委书记李海东予以诫勉谈话;给予曹家湾镇镇长梁爱军予以提醒谈话。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震慑警示效应,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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