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凤翔县纪委持续加力,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手、不知止、心存侥幸的党员干部严查快办,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形成震慑,持续释放管党治党强烈信号,近日,凤翔县纪委通报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1. 凤翔县原董家河中学校长王周强在违规发放福利品问题。2013年,王周强利用参加宝鸡市首届“体彩杯”全民健身万人长跑活动之机,从义务教育经费中列支,违规给42名教师购买发放运动服,共计16716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凤翔县农技中心主任赵宗财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赵宗财任职期间,将收取的有关租赁费9330元,病假职工绩效工资和单位考勤迟到人员扣款71528.75元,单独保管,私设“小金库”,用于单位日常开销。2013年5月至2016年11月,其用公款分三次向相关公职人员送礼金550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3.凤翔县南指挥镇铁黄塬小学校长张亚林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3-8月,张亚林利用义务教育经费给学校教职工分2次违规发放福利共计1550元,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10月30日,被给予张亚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