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曝光台 > 正文

凤翔县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7-12-07 10:16  来源:   作者:凤翔县纪委   点击:
  为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凤翔县纪委就近期查处的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1.柳林镇路家村村委会文书路朱虎将集体粮补用于个人支出问题。2008年至2014年,路朱虎将领取的村集体粮食直补款8493.13元,除 3600元用于村集体外,余款4893.13元全部归个人使用,其行为侵害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柳林镇党委给予路朱虎党内警告处分。
  2. 虢王镇刘淡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杜忠收受企业钱款问题。2009年4月-2015年5月,杜忠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企业谋取利益,先后四次收受企业钱款3万元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开支,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且损害了群众及企业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虢王镇党委给予杜忠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柳林镇大槐社村党支部原书记田锋违规加收宅基地审批费问题。2012年10月,田锋通过主持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向申请批划宅基地的20户村民每户加收400元审批费,共加收宅基地审批费8000元,其行为侵害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柳林镇党委给予田锋党内警告处分。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07501330号-2 
推荐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及1024×768以上分辨率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