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眉县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营头镇万霞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贾金海违规公款购买白酒234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槐芽镇西柿林村党支部书记张勤俭违规向7名村干部发放通信费和交通费共计96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金渠镇蔡家崖村党支部书记朱军成违规为9名村干部发放电话及交通补助费、加班费共计1715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做到严管、严查、严处,寸步不让,毫不松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尊崇党章、敬畏纪律、严守规矩,坚决守住纪律底线,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