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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通报5起“三个助力”领域典型案例

时间:2017-11-15 08:58  来源:   作者:眉县纪委   点击:
  1.金渠镇金渠村计生专干王亚姣漏报一户贫困户3.3亩猕猴桃种植面积,导致该贫困户未能享受产业补助政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营头镇红河村村委会主任王西林将不符合条件的自己妻子的姐姐一家纳入移民搬迁对象,并在上级审核时提供虚假信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横渠镇西寨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存厚虚报4亩猕猴桃种植面积,套取扶贫产业补助资金1352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横渠镇孙家塬村村委会主任吴仓明未经批准占用本村一组土地1200平方米建设泡沫箱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汤峪镇天蓬肉业有限公司经理杜明英在明知公司污水处理设备存在跑、漏等情况下继续生产,造成周边群众水源及土地被污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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