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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17-09-28 10:56  来源:   作者:扶风县纪委   点击: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扶风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1.县城建监察大队会计白忠君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2017年7月,白忠君用单位公车搬运家中冰箱去维修部进行修理,一周后再次用公车送回。2017年8月,县住建设局党委给予白忠君党内警告处分。
  2.法门高中副总务主任刘红军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2016年,刘红军先后两次收受该校学生食堂承包人两盒茶叶和500元购物卡。2016年11月,县教体局给予刘红军行政警告处分。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发放值班费的问题。2014年-2015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两次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值班费共22640元。2016年6月,县监察局给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万良群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心怀敬畏戒惧,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根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压发力,始终保持查处“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回头看”工作成果;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严肃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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