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滨区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金陵街道办事处机厂街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金陵街道办事处机厂街社区违规发放补贴共计15800元。2017年6月至7月,机厂街社区副主任杨新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社区监委会主任仝引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机厂街社区党总支书记沙谦,原任党总支书记于影,原任社区主任谭红霞,分别被诫勉谈话。
2、姜谭路街道办事处谭家社区党支部书记何宝刚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姜谭路街道办事处谭家社区党支部书记何宝刚在社区物业设施抢修等事宜中,两次违规公款招待维修方人员共计730元,另有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9月,何宝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