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构建“三位一体”机制管好纪检监察干部
近年来,麟游县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任务,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积极构建以预防为主、线索管理、抓早抓小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监督管理机制,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持预防在先,做到自警自省。把“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贯穿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全过程,狠抓日常教育,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坚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反复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永远在路上》等典型案例专题片,围绕中央纪委点名通报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采取印发资料、集中讲解等方式,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学习学思践悟专栏“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干部队伍”专题系列文章,以及《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市纪委制定的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制度规定,准确把握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牢固树立遵规守纪和时刻接受监督意识,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形成不敢、知止的氛围。
紧盯问题线索,做到规范管理。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基本信息、问题线索受理及处置三本台账,确定专人负责、坚持每月从信访室受理的信访举报和其他室开展监督检查、执纪审查掌握的情况中收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由负责承担干部监督职能的室逐件编号登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保密纪律。对每一个线索,第一时间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分管副书记、分管常委和承担监督职能室负责人进行集体分析研判,按照轻重缓急和问题性质进行分类处置,由县纪委核查组直查直办、一查到底,严防问题线索人为积压、不了了之。对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情况及时向市纪委干部监督室报告备案,积极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指导。
注重抓早抓小,做到防微杜渐。认真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按第一种形态处置的6件6人,其中实施诫勉谈话1人,警示训诫1人,责令在镇党委会做出检查并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的1人,做出书面说明的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2人,切实做到动辄则咎、常管常严、真管真严。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定期约谈制度,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在函询的同时及时进行约谈,剖析根源,深挖严重性和危害性,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对反映的苗头性问题,坚持做到不遮掩、不护短,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去年以来,对执纪监督问责不力、工作推进滞后的10名基层纪检干部,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及时进行约谈,指出存在问题,查找原因,促其扭转工作中被动局面。
凤翔县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凤翔县坚持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采取多项措施,严查重处各类问题。今年1-4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9件,纪律处分8人,组织处理1人。
严明纪律,做到警示在先。对公职人员公款吃喝、婚丧嫁娶、公务用车等社会关注问题,专门下发《关于做好纠正四风工作确保风清气正过春节的通知》《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等文件,重申相关纪律要求,规范干部行为。借助“廉政短信”平台,每逢重大节日前连续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及中央通报案例,截至目前已发送短信1500余条,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强化措施,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方案》,对“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处置、“小金库”开展集中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账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及时督促整改,涉嫌违纪的进行严肃处理;健全完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月报、周报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统计上报;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批备案和新提任科级领导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用完善的制度机制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长效。
加强督查,严格问责追责。紧盯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和重点环节,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一是开展专项检查。春节前后,会同税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针对公款购买节礼、公款置办各种代币购物券(卡)、消费卡等问题,对6个大型超市进行检查,共核查票据563张,发现疑似违规票据12张,涉及5个单位,及时向相关单位纪委(纪检组)进行交办。二是开展明察暗访检查。分成2个暗访组,对各镇、县级各部门、基层事业单位、服务窗口单位干部作风、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进行3次暗访检查,共检查80余个单位、4个酒店、3个农家乐、2个旅游景点,发现问题4个。对涉及违反工作纪律的长青镇、横水镇、市场监督管理局5名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1人。对柳林镇卫生院标识救护车辆管理不严、执行公务期间乘载儿童问题,提醒谈话1人。三是开展省市下转票据核查。对省市纪委下转的49张餐饮发票问题,进行严格核处,诫勉谈话5人。
金台区开展“三问干部、剑指庸懒”活动
集中整治“为官不为”
金台区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三问干部、剑指庸懒”活动集中整治“为官不为”的通知》,从3月15日至5月31日,分四个阶段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整治,集中查处一些干部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等“为官不为”问题,强化干部责任担当意识,提振追赶超越精气神。
一是对照“三问”查问题。问心,以观其真。是否胸怀为民之心、事业之心,是否存在重要工作安排、重点项目任务落实不到位,效果打折扣,搞简单“应付”、交差了事等问题。问智,以求其能。是否具备抓经济、抓发展、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干工作能不能抓龙头、知关节、得要领,是否存在能力不强、观念陈旧,面对工作难题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怕担风险、不敢碰硬等问题。问行,以查其效。是否有行动力、执行力和速度效率,是否做到苦干实干、用心成事,是否存在抓落实只重表面、讲形式、走过场,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习惯当“老好人”等问题。针对“三问”中查找的问题建立台账,做到立行立改。
二是严厉问责整改。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三问”问题的问责整改。先后对政风行风测评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商务局、工信局、养老经办中心、金台医院等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硖石镇暴家河村书记、主任、监委会主任进行立案审查;对不敢担当的卧龙寺街道行政西路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执行不力的卧龙寺街道南坡村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信息公开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安排专人受理群众对“为官不为”问题的举报。在全区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各单位全面建立政绩“台账”,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台账”重点记录干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态度和措施、执行的力度和具体的成绩,尤其是重大事件中的表现和群众的满意度,做到工作项目化、任务具体化、绩效显性化。会同组织部制定《关于精准识别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实施细则》,畅通“下”的渠道,完善“下”的措施,把干部“能下”落细落实,推动干部“能下”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