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纪委“四严四强”
深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太白县纪委严格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坚持抓源头、建制度、强约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不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引导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争做遵守纪律的表率。
一、严格选任准入,强化源头监督。以《太白县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太白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为干部选任重要依据,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提名考察人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干部来源上,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对拟提拔、交流的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政治鉴定、任前廉政考试等程序,提拔交流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22人。以工作经历、业务能力、专业特长、年龄梯次为干部选入和后备培养的关键要素,实行“推荐+摸底+谈话”,根据组织人事部门、委局领导班子、各级纪检组织推荐意见,深入了解被推荐人的家庭、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并由委局主要领导与被推荐人见面谈话,经委局班子成员讨论研究后选入纪检工作人才库,抽调参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在实践中培养锻炼。
二、严控关键环节,强化重点监督。一是紧盯执纪审查。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基本遵循,梳理排查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等环节可能存在的3大类34个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完善《信访件办理流程图》《执纪审查流程图》《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制度》《执纪审查人员行为准则》,编撰《党政纪案件模拟案卷》,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文书和工作流程。二是紧盯案件监督管理。坚持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和案件主办人负责制,实行执纪审查工作周汇报、月汇总、季讲评。建立县纪委标准化谈话室1个、镇规范化教育谈话室7个,并组织专人定期对谈话室门窗等基础实施及密码柜、录音录像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查看执纪审查全程音频视频资料,确保执纪安全。三是紧盯案件审理。坚持自办案件审理无遗漏,基层案件协审全覆盖。在审理谈话中设置询问环节,向调查对象了解执纪审查人员有无不安全办案行为和问题,并当场向被调查人书面出示《党政纪案件审理阶段被调查对象权利义务告知书》,促进执纪审查依纪依规。
三、严察履职效果,强化作风监督。组织一次专项督查。下半年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针对存在问题,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开展两项常态检查。对委局机关各室工作作风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派驻机构实行联合工作组交叉互查,不断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举办三项专题活动。在委局机关开展“一月一学一讲”活动,围绕上级新精神、新要求及全会重点工作任务,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机关干部轮流上台主讲,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中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教育,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办“勇于担当话廉政”电视访谈节目,县教体局、咀头镇两名纪委书记围绕群众关注的廉政热点话题,谈认识、谈举措,有力推动了干部履职尽责。建立四项内控制度。建立镇纪委书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向县纪委述责述廉制度,并接受现场质询和民主测评,切实增强干部履职意识和责任担当;建立汇报点评制度,镇纪委、派驻部门纪检组(纪委)不定期向纪委常委会汇报工作,委局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及部分纪检组织负责人分别点评,指出存在问题;建立调查走访制度,通过全面走访和重点走访两种方式,主动了解掌握纪检干部履职尽责和廉洁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干部找准病根、对症下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在纪检系统实行季度工作例会制度,在委局机关实行周一例会制度,总结经验问题,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完成情况上墙公示、跟踪督办,切实提高干部工作效率。
四、严肃考核问责,强化结果运用。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指标化”的思路,实行全县纪检工作综合考核、执纪审查工作单项考核、委局机关工作量化考核,对考核成绩靠前的纪检监察干部评先选优、优先任用,对执纪审查工作滞后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由委局主要领导约谈,并依据考核结果动态发放办案津贴,真正在系统内部形成 “以实绩论干部,以考核促工作”的干事氛围。同时,建立纪检干部问责清单,科学界定梳理了问责情形,逐一明确问责范围、问责方式、问责程序以及“一案双查”启动机制,对工作作风不实、监督不力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实施约谈9人次,使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心有所畏、尽职担当。
金台区建章立制
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金台区纪委围绕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制定完善纪检教育管理监督相关制度,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良好开局奠定基础。
以规矩定方圆,强化自身建设。突出“把纪律挺在前面”,修订《纪委监察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严格执行机关学习、请销假、保密、车辆管理等日常工作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定》和《纪检监察好干部标准》,明确了政治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等要求。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全区78名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实行电子化动态管理、即时更新。
以制度为抓手,加强监督制约。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健全自我监督内控机制,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从监督责任、监督机构职责、监督方式、监督要求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印发《纪检监察干部报告干预执纪审查工作登记备案制度(试行)》,对过问干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说情、打招呼、打听案情等八种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备案。对涉嫌违规违纪的行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制定《执纪审查工作回避制度(试行)》,规定执纪审查工作人员在执纪审查中与被审查对象有特殊关系的自行申请或组织强制回避。
以考核正评价,激发干部动力。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对综合考评先进的进行表彰,对总分排名靠后的镇街纪(工)委、部门纪检组由区纪委监察局对其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干部进行约谈;完善《执纪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全年无办信办案的纪检组织,除进行约谈外,主要负责人在区纪委常委会上说明情况;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进一步加强宣传信息工作,年终进行评比通报并纳入综合考评;完善《区纪委机关干部量化考核办法》,部门综合考评总分排名镇街后两位、部门后三位或全年无办信办案的纪检监察组织,取消区纪委包抓领导、包抓干部的评先评优资格,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营造追赶超越、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