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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纪检监察信息第55期

时间:2016-12-12 10:34  来源:市纪委   作者:市纪委办公室   点击:
  编者按: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县区纪委积极落实市纪委常委会要求,立足实际,探索创新,在打造特色亮点上狠下功夫,以实际成效作为检验标准,力创纪检监察工作的“宝鸡品牌”,形成各展优势、追赶超越的良好态势。现将县区纪委2016年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特色亮点工作摘编刊发,以供学习交流。
 
扶风县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特色亮点工作
 
  一、出台《扶风县会议、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及问责规定》。将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三大类支出项目细化分解为17项,明确规范各项支出报销标准;列举各项开支中可能存在的如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等16种违纪行为,并对照党政纪处分条例对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说明,由县财政局监管资金支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规定》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问责违纪行为5起。
  二、推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工作。将实施约谈过程按照谈前、谈中、谈后三个时间节点规范和细化:约谈前,严格筛选甄别约谈对象,区分一般问题与违纪问题,针对问题严重程度,分别制定谈话方案,运用鼓励激励、督促督办、警示训诫、问责纠错四种谈话方式,促使约谈对象深刻认识存在问题;约谈中,约谈人签署“约谈工作纪律承诺书”,被约谈人签署“廉政承诺书”和“整改承诺书”,充分保障被约谈对象的正当权益,确保约谈工作安全开展;约谈后,实施约谈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安排专人定期跟踪回访,限期督促整改、办结销号。县纪委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每月全县各级党组织实施约谈情况进行抽查,每季度在“廉政扶风”微信公众平台通报约谈进展情况,努力提升约谈工作质量和效果。同时,把约谈工作与落实“两个责任”、“三项机制”和《问责条例》相结合,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等县级领导累计约谈 47人,镇街、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96人,强化约谈的警示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实现执纪执法部门问题线索信息共享。积极从公安、国土等执纪执法单位挖掘涉及纪检监察监督对象的违纪问题线索,解决“无案可办”问题。收集国土资源系统发现的违法采矿经营、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等线索;协调公安交警部门提供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线索;联合组织、检察、法院等部门,排查2011年以来受过刑事责任追究,或因涉及“黄赌毒”等案件受到过行政处罚未受党纪处分的监督对象问题线索;在全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庸懒散慢、优亲厚友等15类问题。通过与执纪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从问题线索信息“大数据”库中甄别筛选出问题线索61条,分类交办后,立案59件、党政纪处分59人。
四、制定“新”“老”纪检干部培养计划。换届后,研究实施全县纪检干部执纪审查实战锻炼专题方案,收集新入职纪检工作的27名干部详细信息,根据个人专业、履历等分层制定培养计划,并推荐5名年轻纪检干部参加省、市、县纪委跟班学习;选派3名工作突出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与市纪委执纪审查跟班学习,开拓视野、增长才干;抽调执纪经验丰富的纪委书记参加县纪委自办案件,发挥传帮带作用。同时,每季度组织全县执纪审查业务研讨考评会,邀请省市纪委领导评阅基层案卷,安排“老手”讲经验、“新手”谈困惑,互相测评后确定“优秀、良好、一般”等次,作为动态考核的重要内容。
 
陈仓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特色亮点工作
 
  一、分层建立“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在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分层建立区委、区纪委常委班子及成员责任清单,镇街党委、纪委(纪工委)责任清单以及区级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责任清单;细化区委常委班子、11名区委常委及区纪委常委会责任192条,细化14个镇街45个部门责任2537条,形成了边界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到人、保障有力的责任体系,有效解决了落实“两个责任”意识不强、虚化、空转等问题。
  二、扎实开展党风廉洁建设巡察。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为切入点,以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侧重点,以发现问题线索为着力点,以问题整改为落脚点,把遵守“六项纪律”作为巡察重点,采取“找、评、谈、访、听、纠”六位一体办法对被巡察单位全方位“体检”。对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的,及时移交处理。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已先后5轮对13个镇街和区级部门进行专项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176个,其中移交问题线索57个,立案32件,党政纪处分34人。
  三、建立纪律审查定期督查督办机制。修订《陈仓区纪检监察组织办信办案工作考核办法》和《镇街纪律审查工作约谈办法》,对镇街、部门纪律审查工作实行月通报、季排名,定期约谈,年终综合考核。对通报排名倒数后三位的镇街、部门,由区纪委分管纪律审查工作副书记约谈其纪委书记;对累计二次通报排名后三位的镇街、部门,由区纪委书记约谈其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对累计三次通报排名后三位的镇街、部门,由区纪委书记约谈其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对7个镇街党委(党工委)书记、纪委(纪工委)书记,4个区级部门党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约谈。
  四、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廉洁预警谈话制度。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对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相关负责人在项目招投标前进行廉政预警谈话,层层传导压力。谈话范围由政府投资、融资等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各类工程项目;谈话对象包括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工程项目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300-1000万元的、100-300万元的分别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和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洁预警谈话,提出要求,谈话对象作出廉洁承诺。今年以来,对已开工建设和即将开工建设的15个投资300万元以上项目,主管镇街和部门的31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廉洁预警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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