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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纪检监察信息第34期

时间:2016-07-27 09:06  来源:市纪委办公室   作者:市纪委办公室   点击:
陈仓区强化监督检查 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陈仓区将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今年严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中之重,主动介入,精准发力,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拓宽案源线索。区委成立2个脱贫攻坚督查组,不打招呼随机监督检查,坚持每季度检查、通报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或重点督查。同时,发挥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组作用,聚焦扶贫工作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在基层执纪审查工作中主动发掘、全面查找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问题线索,下发扶贫专项《督查通报》2期。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纠错纠偏。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从查处的问题中,发现突出问题,及时纠偏。针对坪头镇南山村信息录入不完整问题、拓石镇拓石村贫困户花名册与该村实有贫困户数量不符问题,分别对坪头镇、拓石镇分管领导、扶贫干事予以诫勉谈话。对坪头镇南山村在扶贫户建档立卡工作中,脱贫信息不完整、数据逻辑错误等问题,责成坪头镇党委对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进行查处。通过分析,及时建议区扶贫办下发《关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干部驻村联户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贫困户“五看”“十二条红线”精准识别标准,同时也明确了包村扶贫第一书记职责,保证了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建立问责机制,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台账和责任清单,完善逐级督查制度,完善了脱贫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约谈制度,对不按规定执行精准扶贫工作相关政策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扎扎实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1-6月,初核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件,立案查处3人,诫勉谈话4人。
 
眉县突出问题导向 严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眉县纪委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抓早动快、及时跟进,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一、严明工作纪律,层层夯实责任。先后召开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会议、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会议,逐级明确各镇党委、部门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责任逐级延伸到村组社区和每名帮扶干部。成立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办公室,制定了《眉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检查方案》和《开展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严明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实行脱贫攻坚一票否决制,对督查情况实行周汇总、月通报,对存在问题的镇街、部门下发专项督办函,对不负责任、贻误工作的部门、单位和帮扶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从县纪委监察局、扶贫办、财政局等单位抽调12名工作人员,成立2个监督检查组,加强对扶贫攻坚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围绕“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方面,重点督查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上级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贫困人员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扶贫款物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确保各项扶贫措施有效落实。加强对各级干部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履职情况明察暗访,督促其转变作风,真正深入村组农户,自觉做到任务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通过监督检查,全县共发现政策宣传不到位、资料收集不完善、信息填写不准确等问题110个,现场督促整改78个,移交镇街督促整改32个,下发通报2期,约谈相关责任人5人次。
  三、强化执纪问责,严查违纪问题。畅通信访举报电话,在8个镇街和29个部门设立信访举报投诉箱,对扶贫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始终坚持从重从快严肃处理。目前,共受理脱贫攻坚类投诉举报问题线索14件,查结10件,正在处理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其中,汤峪镇民政干部杨建设收取危房改造户1000元好处费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齐镇南寨村八组组长陈忠义截留低保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齐镇斜谷村主任尹满成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工作中把关不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坚持市县联动,快速反应,及时立案查处了市纪委监督检查发现的横渠镇跑安村脱贫攻坚工作入户调查敷衍应付、登记群众收入弄虚作假、第一书记未参加评议票决大会等突出问题。因作风不实、违犯工作纪律,对县农商银行职工、跑安村第一书记刘军力,跑安村党总支书记赵存户,跑安村主任邓吉安3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扶风县突出“精准监督”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扶风县纪委将“精准监督”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是抓责任落实,精准责任监管。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将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作为镇街、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每月对查处扶贫领域案件情况进行排名通报,连续被通报2次的,约谈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形成人人身上有责任、监督不力必问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抓线索排查,精准执纪方向。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健全“四级”信访网络,加强与公检法司、审计、财政、农业、民政、扶贫等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采取设立群众投诉举报网络平台、开通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百姓问政”等形式,排查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15条。实行带案下访、定点定人接访,建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台账,分类快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是抓关键环节,精准审查重点。围绕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扶贫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关键环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惠民资金开展查访核验25次,绛帐、法门等5个镇对各村进行了扶贫资金审计。由县纪委常委带队,抽调5名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按照6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对全县8个镇街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一竿子到底”督查,发现问题12个,警示提醒35人,诫勉谈话18人。
  四是抓关键少数,精准问责问效。抓住镇村组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排查重点岗位、扶贫项目廉政风险点12个,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06人。对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与民争利、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问题,进行严格问责。1-6月,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8件,给予党纪处分18人,其中扶贫领域问题12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2人。
 
麟游县严格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麟游县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纪委全会精神,采取三项措施,深挖细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严格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一是量化管理,传导压力。修订印发《麟游县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实行纪律审查工作量化管理;全县各级纪检组织负责人每月上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坚持每两月召开一次案件线索报告会,对线索处置情况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尤其是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行销号管理,跟踪督办。
  二是畅通渠道,摸排线索。针对扶贫领域涉及面广、环节较多,问题线索具有一定隐蔽性的特点,多渠道摸排线索,畅通网络举报、12388举报电话、“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等渠道,热情、耐心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三是举一反三,强化检查。通过个案,举一反三,积极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坚持每季度确定一个专题,联合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深入镇村,通过走访群众了解情况、核查账务,现场查看等方式,对扶贫领域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及时问责。截止6月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52件,初核问题线索107件,其中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挽回经济损失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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