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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强化工作举措 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

时间:2023-05-15 10:12  来源: 千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

今年以来,千阳县纪委监委以检举举报平台应用为抓手,按照“积极主动、精准深入、规范高效”的要求,全面加强对本级信访举报接收、受理、办理、流转、处置、反馈等工作全流程监督管理,实现归口受理、分流转办、信息反馈、办结归档的闭环监督管理全覆盖,不断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强化筛选研判,精准分类办理。强化信访举报部门初始筛选研判职能,把好信访举报“第一道关口”。对反映问题较具体,有可查性、可作为问题线索的,移送监督检查部门办理;对于重复检举控告件,初件按照程序移送承办部门后,重复检举控告原信有反映新问题的继续按照初件程序移送承办部门,一并核查;重复检举控告原信与前件反映内容一致的,按照规定登记后移送承办部门留存备查;对无实质内容等不作为问题线索的信访举报,按规定留存备查。

压实职能职责,规范快速处置。压实监督检查等部门处置职责,结合掌握的情况分类快速处置。对纳入问题线索管理的,结合日常监督,历史地、全面地分析研判,根据不同性质、情节轻重、管理权限、难易程度等因素分类确定处置方式,及时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进行处置;经集体研判不作为问题线索的,归类存档备查,及时反馈信访举报部门对账销号。

明确时限要求,提升办案质效。承办部门及时在平台签收转送信访举报件,在收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分类处置,提出对应处置方式。对不同处置方式提出相应办结时限,着力提升信访举报处置效率。承办部门定期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处理结果,并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依托检举举报平台定期检查、核对举报件签收、处置反馈情况,每月进行通报,确保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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