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麟游县坚持把推动巡察整改摆上议事日程,从压实责任、专项检查、健全机制三个方面入手,促进巡察反馈问题真正落实落地,充分发挥标本兼治作用。
压实责任促整改。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在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时,坚持同步听取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审定被巡察单位整改阶段性成效,直面指出存在问题,建立通报督查机制,自上而下传导压力,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坚持双管齐下、同向发力,在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格落实县级分管领导出席指导巡察反馈会制度,传达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整改时限、程序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增强整改工作严肃性和实效性。
专项检查促整改。在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和检查通报基础上,以专项检查为抓手,采取查阅资料、走访了解、成效测评等方式,对县委前三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对反馈问题结果逐条逐项销号认定,实事求是综合研判整改成效。通过专项检查,督促解决整改不到位问题2个,处置遗留问题线索6条,收缴违纪违规资金6900元,清退单位往来挂账3200元,县自然资源局“3个土地整理项目长期未通过省上验收”等难点问题得以解决,推动巡察移交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健全机制促整改。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压实各阶段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程序规定、标准要求、时间节点。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部门、县委巡察办以及宣传、财政等有关部门,立足职能职责和整改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承担整改任务和各自职责范围内典型问题、重点事项的整改落实。建立整改质量倒查制度,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系统整改工作质量负总责,对整改报告真实性承诺背书,对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搞变通、打折扣、甚至弄虚作假的人和事,严肃追责问责,全面提升整改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