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陈仓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践行“四种形态”,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共处置问题线索580件,谈话提醒252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58人、党纪重处分5人 。第一、第二形态占比例达到96.8%。
按照区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意见》,全区各级纪检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去年以来,区纪委对执纪审查工作不够重视、季度排名靠后的8个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到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等方面,集中查处并通报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起到了惩戒一人、教育一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