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派驻动态 > 正文

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国庆中秋双节至 廉洁提醒正当时

时间:2025-09-24 11:10  来源: 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作者:   点击:

国庆中秋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坚持教育监督“两手抓”,引导党员干警过“廉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纪律规矩要求。紧盯关键少数、重点人员,分层分类强化节前提醒。一是采取与主要负责人一对一督促、参加列席相关会议面对面提醒等方式,要求“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抓好责任落实。二是通过单位内网发布《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廉洁过节提醒函》、学习《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及廉洁过节“五要五不要”,引导党员干警切实绷紧“纪律弦”、系好“廉洁扣”。三是督促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对本单位的节前廉洁提醒,促使党员干警习惯在监督约束中工作和生活。

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有效净化节日风气。利用国庆、中秋的节日契机,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呼吁党员干警节日期间多陪伴家人、少外出应酬,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带头廉洁勤俭过节,不断引领社会风尚、涵养时代新风。同时紧盯关键环节,聚焦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大办喜庆事宜、违规吃喝、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通过查阅财务资料、会议记录等方式,组织开展重点抽查,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质效。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07501330号-2 
推荐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及1024×768以上分辨率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