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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持续深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

时间:2020-07-27 16:16  来源: 陇县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

近年来,陇县纪委监委紧扣“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目标,大胆探索创新,为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是推进机关标准化。实行派驻机构垂直化领导。深化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将原本分散在各个县级部门的25个纪检组,重新调整设置成8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并将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统一收归县纪委监委机关管理,为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设置办公场所,实现县纪委常委会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垂直领导、垂直管理,最大限度支持保障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履职。同时,将监察职能向镇延伸,设立县监委派出镇监察组,与镇纪委合署办公,并严格落实县纪委监委和镇党委对镇纪委的“双重领导”,坚持以县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要求,不断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加大办公设施标准化建设。出台《陇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意见》《加强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意见》等,投资180万元为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统一改造办公用房,统一配备工作设备。每个纪检监察组改造标准化办公用房2间,每个镇纪委改造标准化办公用房1间,并为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建成3个同志式谈话室、10个镇纪委各建成1个标准化谈话室。同时,建成二级标准化档案室,统一收集管理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档案,实现了电子化查询功能。推进办公信息化建设。为县纪委监委机关9个室、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镇纪委配备内网专用电脑,依托县信息中心政务内网服务器进行一网连接,并借助县纪检监察智慧监督大数据平台开发办公信息化系统,实现文件传送、即时通讯、通知公告、综合办公、信息提醒等在线功能,极大提高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办公信息化水平。

二是推进干部专业化建设。建立高素质专职化干部队伍。从全县选调18名优秀人才补充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中8人为法学专业人才。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48人中,3人具有研究生学历、42人具有本科学历、3人具有大专学历。35岁以下18人,36岁至45岁16人,46岁至55岁14人,形成了中青年结合、梯次配备、有序接力的发展态势。在每个镇设置1名专职纪委书记、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专职纪检监察工作。提升全业务全流程专业能力。每年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的方式,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每年至少进行1轮轮训。近三年连续选派35人次参与省市专案办理,并先后承接省市纪委监委指定职务犯罪案件4起,通过办理大案要案锻造了一批执纪办案能手。探索实践“模块化培训+实战化练兵”培训方式,将审查调查工作全流程分解成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谈话、初核业务、审查调查业务、审理业务等5个核心培训模块,并对应各培训模块设置初核方案拟定、谈话笔录制作、初核报告撰写、审查调查报告撰写、审理阅卷笔录制作等5场实战考试比赛,通过实战练兵有效提升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专业技能,推动了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双提升。其中,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上半年办案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320%。

三是推进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干部管理。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基层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管理办法》《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纪检监察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持续强化执纪审查调查内控机制,不断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机制,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守“四不承诺”“十条禁令”,严肃对外交往纪律,自觉净化“朋友圈”和“生活圈”,严防跑风漏气、失职失责、以案谋私等问题发生。规范业务流程。统一执纪办案文书模板和证据收集要求,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流程。出台《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陇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县级职能部门向县纪委监委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暂行办法》《陇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陇县推进追赶超越问责办法》等,督导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章守规、严格业务流程,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规范业绩考评。固化“月评比、季考核、半年通报”制度,定期对县纪委监委内设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负责人约谈,出台《陇县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评办法》《陇县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办法》等,树立重实绩、重政治生态建设的考核导向,引导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注重强化日常监督,及早发现问题、纠偏纠错,有效遏制微腐败、预防塌方式腐败问题发生。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培育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激发了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原动力,引导了全体干部在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中找准结合点,忠诚履行使命职责,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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