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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三强化”保障“走读式”谈话场所安全

时间:2021-06-23 14:54  来源: 眉县纪委监委   作者:秦军平   点击:

“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审查调查安全万无一失。”眉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唐云骅第二次带队现场检查指导“走读式”谈话场所安全工作时强调。检查通过翻阅谈话室使用台账、查看监控视频、检查卫生保洁、与医护人员和安全员进行交谈等方式,详细了解医疗保障和安全规定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审查调查压力持续加大、“走读式”谈话频率增强、审查调查安全任务艰巨的形势,眉县纪委监委始终把“走读式”谈话安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领导班子会、常委会专题研究,主要领导带头检查指导,办案人员严守安全规定,案管部门全力服务保障。截至目前,委机关“走读式”谈话场所进行谈话183人次,做到了安全风险始终全程可控,有效杜绝了安全隐患,切实增强了办案人员安全意识。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年初,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把“走读式”谈话安全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制定审查调查安全培训和“走读式”谈话场所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计划。先后召开领导班子会、县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工作措施。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深入领会文件精神,精准掌握工作程序和方法。同时,制定“走读式”谈话工作流程图,健全《眉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责任清单》,签订《履行审查调查安全责任承诺书》47份,有效夯实了审查调查安全责任。

二是强化服务保障。改造提升委机关“走读式”谈话场所硬件设备设施,投资2万余元,对视频监控主机系统进行升级、监控平台进行改造,并对所有设备、线路进行全面的专业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增加配置安检仪、红外测温仪、电子血压计以及安全笔等硬件设备,为谈话安全提供有效保障。同时,安排1名专职人员驻点负责谈话场所服务保障,协调2名医护人员进驻谈话场所,抽掉4名工作人员负责安全保障。按照省市标准对谈话场所工作台账进行全面规范,明确使用谈话室必须填写登记的十二类台账,有力保障了谈话安全。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围绕“走读式”谈话安全,持续聚焦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逐级落实委机关谈话场所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主要领导一季度检查一次,分管副书记、常委委员一月检查一次,案管室每周例行检查,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审查调查安全质效。截至目前,已开展“走读式”谈话安全专项检查3次,对发现的个别“走读式”谈话场所监控视频模糊、主机老旧、办案人员带手机、水杯进入谈话场所、陪送交接单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督促其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对省纪委监委安全检查反馈问题的责任人实施了问责,约谈相关责任人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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